北京积分落户学历要求

2023-06-14 08:51:13 来源:互联网

1、展开3全部 北京积分落户,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资料图】

2、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第五条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

3、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4、第三点 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

5、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6、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可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获得积分。

7、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8、扩展资料《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中规定:第十五条积分指标解释第三点 教育背景指标: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内及国(境)外学历学位。

9、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分别比照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指标的赋分规则,自毕业日期起往前扣除相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积分。

10、(具体标准见附件2)第四点职住区域指标: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每满1年加2分;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

11、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签:

Copyright ©  2015-2023 港澳快报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3022245号-31   联系邮箱:435 226 40 @qq.com